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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品牌形象宣传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2026.09.07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品牌形象宣传服务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一、项目名称: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品牌形象宣传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BCT-250138-016

三、项目概述:

3.1项目背景

为落实中邮保险总部进一步擦亮国民保险品牌形象部署,实施主渠道“百千万”户外品牌工程,拟在长安大厦外立面和邮政主渠道部分网点布设中邮保险品牌形象标识,构建覆盖广泛、触达深入的品牌传播网络,提升中邮保险品牌美誉度和知名度。

3.2预期实现的目标

目前分公司品牌宣传阵地主要集中在线上渠道和线下活动,尚缺少覆盖全省、常态化的户外品牌展示网络。

3.3预期达到的效果

通过实施本项目,进一步挖掘城市核心地段品牌宣传价值,增加邮政主渠道网点户外中邮保险品牌形象触点,提升品牌展示持久性,推动品牌资源和宣传力量下沉基层一线。

四、采购内容:(1)长安大厦外立面品牌形象标识的制作与安装。在长安大厦(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5号)外立面制作双面发光字,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楼体发光字审批手续,完成发光字体主体、配套钢结构支架、电缆电线、配电箱、时控开关等辅材的采购、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及后续质保服务。

(2)主渠道品牌形象标识牌制作与安装。根据我方提供的规格、材质、工艺等要求制作品牌形象标识牌,按我方需求完成标识牌至部分市县邮政网点的配送和现场安装。

(3)如因现场条件、行政审批等原因,导致部分项目无法实施,相应项目可取消。

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费用由分公司承担,由综合办公室根据实际发生数量及考核规则据实结算。

3.采购预算:62.562万元(本项实施时根据我方和渠道沟通、行政审批等情况,确定实施方案,在不超过预算金额范围内据实结算),活动费用构成分为长安大厦外立面品牌形象标识的制作与安装及主渠道品牌形象标识牌制作与安装,其中主渠道品牌形象标识牌制作与安装分为品牌形象标识牌——灯箱、品牌形象标识牌——展板两部分。具体采购预算如下所示:

类别

项目

规格

服务类型

预算单价

单位

预计数量

含税预算价格(元)

长安大厦外立面品牌形象标识制作与安装

长安大厦外立面品牌形象标识制作与安装

-

-

230000

1

230000

小计

-

-

-

-

1

230000

主渠道品牌形象标识牌制作与安装

发光灯箱

-

制作

500

20

10000

-

运输

250

19

4750

-

安装

300

19

5700

非发光灯箱

-

制作

410

160

65600

-

运输

250

137

34250

-

安装

300

137

41100

小计

-

-

-

-

-

161400

亚克力展板

35cm×35cm

制作

65

32

2080

运输

20

32

640

安装

0

0

0

55cm×55cm

制作

180

130

23400

运输

20

130

2600

安装

0

0

0

55cm×40cm

制作

170

100

17000

运输

20

100

2000

安装

0

0

0

55cm×120cm

制作

380

10

3800

运输

50

10

500

安装

0

0

0

喷塑镀锌展板

55cm×12cm

制作

165

30

4950

运输

30

30

900

安装

100

30

3000

55cm×20cm

制作

165

30

4950

运输

30

30

900

安装

100

30

3000

55cm×40cm

制作

365

100

36500

运输

30

100

3000

安装

100

100

10000

55cm×55cm

制作

370

138

51060

运输

30

138

4140

安装

100

138

13800

55cm×120cm

制作

800

40

32000

运输

150

40

6000

安装

200

40

8000

小计

-

-

-

-

-

234220

合计

-

-

-

-

-

625620

注:本表所列数量为预估量,实施时根据甲方实际需求确定数量和服务内容并按照单价据实结算。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

2.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未曾在采购人过往的采购活动中有过围标串标行为或围标串标嫌疑。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与采购人和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被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供应商必须按要求获取询比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8.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供被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在响应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料。

9.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供应商(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1.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采购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的项目—购买采购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采购文件费用为每包500元,供应商应将获取采购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流程:

文件费汇入以下户:

户名: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63712010200479

开户行:河北银行金桥支行

注1:上述户名须完整填写,包含后面(基本帐户),其中帐户的“帐”字为“巾”字旁。错字、漏字将会导致汇款不成功而无法及时缴纳采购文件费用。

注2:银行转账时“备注栏”须注明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HBCT-250138-016项目采购文件费用”。

注3: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9月16日下午14:00:0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评审时间后,工作人员点击【批量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无需供应商自行【手动解密】等操作。

(二)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供应商须于2026年9月16日下午13:30:00 -14:00:00(北京时间)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68号金石工业园瞪羚企业加速器14楼开标一室。

(三)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1)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2)纸质版响应文件指: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正本响应文件需加盖公章(鲜章))

(3)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版响应文件为准。

(4)选择以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需负责与联系人确认响应文件已被接收。

八、评审:

(一)评审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评审,递交响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响应文件。

(二)评审时间:2026年9月16日下午14:30:00(北京时间)。

(三)评审地点:本项目采购地点为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68号金石工业园瞪羚企业加速器14楼开标一室。

(四)查看、确认采购结果: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邮政投标管家》进行采购结果的查看。并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采购结果的确认及签章。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开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chinapost-lif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68号瞪羚加速器12层

邮    编:050081

项目联系人:王海英、陈志召

电    话:0311-83086978、18632196675

电子邮件:18632196675@163.com

户    名: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金桥支行

账    号:63712010200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