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息披露

2021年第5号-重大事项-吉林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08.16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吉林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吉银保监罚决字〔2021〕21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存在使用违规的产品培训课件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及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对吉林分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一万元。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