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保监罚[2016]5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经查,广东分公司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对136名60岁以上老人投保的中邮富富余1、3号两全保险(分红型)保单回访超期。
上述行为违反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9〕3号)第十条规定,根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9〕3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广东保监局对广东分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